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政府组织县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11个。审计根据结果得出,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和新冠疫情的双重挑战,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打好疫情精准防控和经济稳进提质组合拳,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做了审计,审计根据结果得出,县财政局积极地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大力推进。一是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或单位账户未上缴国库。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上解。三是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61万元,未核定征收12个已开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四是25家单位将1021.2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转入往来款科目,造成财政资金长期沉淀未盘活。五是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未按规定提高到30%。六是4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4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
2.营商环境仍需优化。一是“亩均论英雄”奖补政策兑现不及时。二是科学技术创新券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3.政府购买服务仍需规范。一是将本职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二是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4.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一是未按规定明确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具体范围。二是各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未实现。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欠缺。
对75家主管部门和他的下属单位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做大数据分析,同时在5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家单位的决算审计项目中关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根据结果得出,各单位预算管理上的水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一是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二是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1家单位预算草案数据不准确。
2.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1家单位车辆事故维修未按规定申请保险理赔,且超额报销车辆维修费0.38万元。二是5家单位公务用车未在定点机构维修。
3.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意识不强。一是1家单位多发放夜餐费2.2万元等。二是2家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三是1家单位未在两个月内分配1192.52万元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2家单位超项目进度提前拨付财政资金3733.37万元。
在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和5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物仓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未按规定制定临时机构资产配置、登记保管等制度。二是资产配置审批流程不到位。
3.资产出租及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1家单位将1处国有资产出租,但租赁合同到期后未与承租方续签合同且未收取租金。二是2家单位未及时将房产处置等收入共计39.3万元上缴国库。
对5家单位8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2家单位4名领导干部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4家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等重要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二是1家单位2个工程项目发包、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在合同签订后才经集体决策。三是2家单位集体决策不严谨。
(二)经济活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1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40.86万元。二是1家单位88.98万元财政项目资金无具体实施项目内容和服务内容,未确定绩效目标。三是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四是2家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1家单位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五是3家单位存在采购程序倒置问题。
(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1家单位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二是1家单位对企业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是1家单位未有效推动提升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2家企业污泥长期堆积问题未解决。四是1家单位农药废弃物治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1家单位存在石板桥污水终端排水管破损未修复、水库沿岸散养家禽等问题。
对9个部门牵头实施的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为落实推进省民生实事项目,各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对接、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全县30个省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是未按规定制定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制度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政策。二是未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管理机制。
2.项目进度仍不够理想。一是400万元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支出进度慢。二是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分区块建设进度滞后。
3.项目运营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幼儿托育机构新增托位入托率低。二是2家托育机构未向县卫健局备案。三是2家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正常运营。四是1家单位4名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检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
对2019年至2021年全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不断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为全县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建设存在短板。一是未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村级公墓管理制度不符合上级法规规定,且未编制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三是未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四是未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评价、项目供需三张清单等制度。
2.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未按规定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二是太阳山公墓和6个村级公墓未按规定提取公墓维护费;2020年至2021年未按规定组织村级公墓年检。三是未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四是“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不到位。
3.救助或补助发放审核不严格。一是敬老餐、助餐补贴等发放管理不到位。二是违规拨付运营补助费5万元。三是4人重复享受特困供养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四是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补助标准和评审规则不明确。
4.资金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一是1家单位35.26万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公益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长期滞留在社会组织。三是1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产权属不清。四是2个项目多支付设计费1.25万元,5个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的有效期内签订合同。
对2021年2月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以来云和县数字化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县数字化改革向深度推进,初步形成了一批能够体现实战实效的改革成果,县域整体智治能力持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建设不到位。一是未建立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贯通机制。二是1家单位未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相关制度,未明确网络数据安全职责。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7个数字化改革应用项目未审批先建设。二是4个数字化改革项目(场景)建设进度缓慢。三是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未按时上线.项目绩效有待提高。
对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同时在5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意识慢慢地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有所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印发《关于实行审计整改督促指导工作清单化管理的通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结合审计整改督查系统,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
县政府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察觉缺陷进行专题部署,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持续落实联合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大财经工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机关对审计整改结果开展联合督查,对6家单位21个问题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合力推进审计整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1个问题中已整改79个、部分整改2个,审计整改率达到97.53%。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七张问题清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印发《云和县“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应用工作机制》,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聚焦“当下改”和“长久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完成点上整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深度整改。2022年以来,累计督促12个市级清单问题、11个县级清单问题的深度整改,促进出善制度13个。
落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全覆盖,压实预算单位的绩效责任,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管理,优化绩效考核与监督问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降低资金分配盲目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健全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做实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推进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进程,及时纠正运行偏离、未达预期或出现较大偏差的项目,进而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
建立健全重点资金管理机制,抓牢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高效合规使用资金,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进一步防范化解投融资风险隐患。助企纾困,坚持保市场主体,推动各类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细,聚焦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落实全程监管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