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内部审计类型之三:合同管理审计(一)”,我们只是简要谈了合同管理审计的概念。目标、审计要点及审计方法等3项重点内容,这篇文章我们会从
1、被审计单位制度是否与国家法律和法规、上级管理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相冲突、相矛盾的内容;
1、这部分内容主要是通过检查法对比法,检查被审计单位制度汇编以及详细的细节内容条款,是否与相关法律和法规等相违背。
2、检查合同管理档案,复核以前年度合同台账归档情况,测试合同管理是否流于形式。
1、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合同对象进行过背景调查,查阅相关背调内容是否齐全;
2、分析背景调查报告是否足以能够支撑分析所用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包括不限于其获利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营运能力,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等;
3、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持续关注合同对方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来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4、检查合同对方的选择是不是满足内部规定程序,比如招投标、从供应商库中依规定程序选择等。
2、订立的合同是不是满足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有无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3、订立合同的双方有没有签约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无擅自扩大营业范围,欺骗或夸大履约能力的行为。
5、数量和品质衡量准则是否明确,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对某些特殊的要求,是否经双方协调一致并做了详尽的记载;
7、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及履行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明确;
1、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经济业务类型起草并经法律人员审核过的标准格式合同范本。可优先考虑从合同台账中抽样来审核;
4、采用抽样的方式对已签订的合同执行穿行测试,以检查相关合同关键要件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