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能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定估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依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定估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依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依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相关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审计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依规定条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予考察《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